2016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为多少

2016年度,上海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设定为依据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2376元。

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样依据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上限均为17817元,但下限有所不同,分别是3564元、3564元和2376元。

三、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也是17817元,下限为3564元。

四、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2190元。

社保缴费基数设定通常基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区间。比如,如果社会平均工资为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至3000元。上海市2004年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为1847元,以此为参考,个人缴费基数的设定范围为1108.2元至5541元。

在设定个人缴费基数时,需注意以下几点:如果个人工资收入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以300%为上限;如果低于60%,则以60%为下限;介于两者之间的,按实际收入申报。

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具体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或7月,各地有所不同。调整过程中,需要提供工资表等证明材料。

此外,个人工资无法确定时,可依据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2016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根据《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通知》的内容,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各保险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20%,个人8%;

2、医疗保险:公司10%,个人2%;

3、失业保险:公司1%,个人0.5%;

4、工伤保险:公司1%,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1%,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按职工的月工资、单位和职工各交7%。

扩展资料

1、从2016年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参考资料来源

上海市人力资源网-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百度百科-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