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合肥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
1.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利息是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
2.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拓展资料: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证明、户口薄;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滞纳欠(缓)缴情况,且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资料,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
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买卖合同;
5、个人征信;
6、增值税发票;
7、买房已过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针对中小微企业办理公积金贷款制定如下政策:
(1)提高了公积金贷款审批效率:通过系统对接,推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与市规划国土委共享不动产权属信息、抵押登记信息,从而提高了贷款审核效率。
(2)精简了公积金贷款登记环节:也就是说办理公积金贷款登记的时候相比较以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少了,需要去的地方少了,更方便了。
合肥2012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1年7月7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4.90%,月利率为4.90%/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45%,全国都一样。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还款利息也会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一律在每年的一月一日。
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随着利率调整而调整.当然无论如何计算,对已支付的利息没有影响。对调整后的利息会有影响。商业贷款,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项还没有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有三种形式:一是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房贷是这样的);二是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中国银行房贷是这样的);三是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调整后的次月执行新的利率水平。
